聯邦提出了歐洲法院發出的保護措施保護的視頻遊戲

該u.a. 我負責版權. 聯邦法院民事審判庭的法院的問題,歐洲聯盟, 依據的規則旨在保護技術措施,旨在保護版權的視頻遊戲.

申請人生產和銷售視頻遊戲和視頻遊戲控制台, 包括控制台 “任天堂DS” 和許多配對遊戲. 它擁有版權的計算機程序的權利, 聲音, 音樂, 照片- 和電影, 的視頻遊戲的一部分是. 只有在特殊的視頻遊戲, 僅適用於任天堂DS遊戲機匹配的存儲卡, 它們被插入到卡插槽的控制台.

被告提供的Internet適配器的任天堂DS遊戲機. 這些適配器的形狀和大小完全再現了原作的記憶卡, 在控制台的記憶卡插槽以適應. 他們有一個Micro SD卡插槽或內置的內存芯片 (“快閃記憶體”). 用戶可以使用在互聯網的幫助下,該適配器提供盜版遊戲控制台,在控制台上. 邀請這些副本的遊戲從互聯網上,然後轉移到一個微型SD卡, 然後插入適配器, 或直接在內置存儲器中的適配器模塊.

申請人認為,該適配器的分佈違反§95A段的規則. 3 版權法; 這一規定的保護提供了有效的技術措施,, 這反過來又有助於保護受版權保護的作品. 申請人必須責令被告, 信息, 申索損害和破壞的卡.

地區法院批准索賠. 被告的上訴不成功. 該法院已採納, 銷售適配器的侵犯§95A腹肌. 3 版權法. 申請人卡和遊戲機的格式相匹配,構成了有效的技術措施,以保護這些信息在視頻遊戲聲音, 音樂, 照片- 和電影作品. 由聯邦法院批准的修訂,被告繼續努力,動議撤銷申訴. Weiter

就知識產權等問題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