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庭外和解, 其中對禁令救濟索賠被稱為, 原則上可以根據§ 890 ABS. 1 ZPO由獨立的法院命令順序來提供具有拼讀意味著威脅 (BGH, 決定 2. 2. 2012, 小麥 2012, 小號. 957 FF。).

2. 問題, 是否同意在庭外和解遺漏承擔應以這樣的順序提供手段威脅, 此後確定, 如果此相對應的總結對比當事人的意願. 這個願望是根據一般標準基於所述比較的一個設計 (§§ 133, 157 BGB) 查明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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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知識產權等問題: